工作服】工作服管理制度 企業工作服管理規定
工作服管理制度
一、公司定做工作服的數量根據現有員工數量并加10%(供員工備用)上報財務或采購部門負責采購;
二、本公司工作服有冬裝、夏裝兩種(都是套裝定制)如有更改,另行通知.
三、工作服分特大號,大號,中號,小號四種。任何人不得更改廠服款式,顏色等。
四、發放標準:
4.1、公司正式員工每人每年發放冬裝兩套,夏裝兩套;
4.2、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一星期后才可領取工作服(臨時工均不發服裝)根據季節領取冬裝或者夏裝;
五、廠服領用程序:
5.1、工作服發放須根據生產部備案名單,由職工本人簽字領用;新員工須有部門領導及分管副總簽字方可領用;
5.2、工作服的使用期限: 夏裝廠服使用期限為半年,冬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一年;按員工領用之日起算。如在廠服使用期限內,如屬人為破損或丟失需填寫《廠服補領申請單》呈部門主管核準后,并照公告價自行補買(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)。如因公破損可填寫《廠服補領申請單》,由部門主管核準后補領廠服。
5.3、如有員工辭職、離職,可根據下列情況處理工裝費用:
工作服發放之日滿六個月,員工離職,可帶走工作服,不扣除費用;
工作服發放之日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,員工離職,可帶走工作服,扣除30%費用;
工作服發放之日一個月不滿三個月,員工離職,可帶走工作服,扣除50%費用;
工作服發放之日不滿一個月,員工離職,可帶走工作服,扣除100%費用。
以上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定規定,希望各部門員工嚴格按照此規定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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